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安徽新华学院和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两所院校的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项目进行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GG-2025-0006

2.项目名称: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人数:以各院校的每年毕业生实际拍摄人数为准

二、招标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有至少不低于2年的类似项目合作案例(附近期合同2份及以上)。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项目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所有照片,照片经验收合格,并通过教育部注册系统检索后,甲方支付全款。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货款。

五、投标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企业简介一览表。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投标所需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5.近三年内企业承担类似项目案例表,并提供不少于2份同类案例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7.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8.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函。

9.报价单(见附件四,需加盖公章单独封包)。
      注:以上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投标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六、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资料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资料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上午11:30前截止
      八、投标及评选

投标人按第五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3月18日下午14:00,若有变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无需到场等待。

九、邮寄地址(推荐顺丰)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行政楼104室)

十、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程老师15855198331     单老师13956911786   

2.监督电话:  0551-65872699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