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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综合考虑高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二是改进专业考试方式。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严防考试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三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2024年起,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录取。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切实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省校两级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招委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原标题:教育部印发文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